(一)协议变更:双方自愿协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保证对子女身心健康有益且保障其合法权益,达成书面变更协议。为增强法律效力,可选择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
(二)诉讼变更: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向法院起诉。若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正当理由,法院会支持变更请求。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