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狱要在罪犯服刑期满前认真整理其服刑表现等档案材料,为释放做准备。
(二)释放当日,为罪犯办理释放手续,发放释放证明书,使其恢复自由身份。
(三)返还罪犯入狱时被保管的个人财物。
(四)按规定给予刑满释放人员回家必需费用,如数发还代管钱款。
(五)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和注意事项,协助其与安置帮教机构做好衔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