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办理离婚时,若想快速避开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二)若选择协议离婚,要做好心理准备应对冷静期。在冷静期内认真思考,避免冲动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记得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