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九级伤残:要确保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样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劳动者要留意单位是否缴纳保险,保留好费用凭证。
(二)人身损害九级伤残:依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医疗费。若赔偿义务人对此有异议,需承担举证责任。受伤害方要保存好各类凭证资料,应对可能的争议。
(三)医保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按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就医时要了解医保范围,及时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