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已退赔,这有助于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罚,后续还应继续保持积极态度,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二)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情节可进一步争取从轻裁判。
(三)若为初犯,也可向法院说明情况,初犯在量刑时会被适当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