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从多方面审查。对于主体,要确认是一般主体且不是单位。
(二)审查主观方面,看是否存在故意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可通过行为人的行为表现、资金用途等判断。
(三)在客观方面,仔细核查是否实施了法定行为,如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等。
(四)明确侵犯的客体是否为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以及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