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已明确房子归属,另一方应按约定配合办理过户等手续,保障对方合法权益。
(二)若协议约定双方共有房子,则按共有方式享有权益,双方需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房产。
(三)若离婚协议未对房子分割达成一致或存在无效、可撤销情形,先尝试协商重新确定分割方案。
(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