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约定付款的建设工程,可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交易习惯确定付款安排,若交易习惯不明按工程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或起诉时间确定付款时间,发包方逾期不付承包方可折价或拍卖工程优先受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约定付款的建设工程,给予了相应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是友好解决问题的方式。若协商无果,交易习惯可作为确定付款安排的参考。当交易习惯也无法明确时,根据工程不同状态确定了应付款时间,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若发包方未依约付款,承包方有催告和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有助于维护承包方利益和市场交易秩序。在建设工程中遇到此类付款问题,不要盲目处理,应妥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如果您在建设工程付款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