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死亡赔偿金时,要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二)计算丧葬费,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六个月得出总额。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四)对于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需保留好相关票据。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要结合具体伤害情况确定。
(五)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赔偿标准有差异,可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准确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