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归属,前妻婚前债务通常是其个人债务,债权人应向前妻主张权利,自己无偿还义务。
(二)关注特殊情形,若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婚前共同生活,债务可能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自己可能需连带清偿。
(三)积极应对诉讼,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偿还时,要向法院举证债务为前妻个人且未用于婚前共同生活,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