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立功、坦白情节,要积极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处罚。同时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与被害人沟通取得谅解书,这对从轻量刑有帮助。
(二)若犯罪手段恶劣、有前科等情况,应认识到可能面临从重处罚,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尽量减轻刑罚。
(三)当事人要关注案件性质、起因以及双方过错程度等情节,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庭审中合理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