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探监证明的问题,我理解您的担忧。根据现行规定,大队开具的证明通常是不能直接作为探监凭证的。探监需要按照监狱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办理手续。具体来说,探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3)监狱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建议您先联系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确认该监狱的具体探视规定和要求。每个监狱在探视时间、人数限制等方面可能有不同规定,提前了解清楚可以避免白跑一趟。如果大队证明是作为补充材料,可以带上备用,但主要还是要按照监狱的要求准备材料。下一步建议您:1)拨打监狱电话咨询具体规定;2)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材料;3)按规定时间前往探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也可以向监狱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看是否有变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