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要注意提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充分协商,确保达成一致并签订详细的离婚协议书,避免在冷静期内再生纠纷。在冷静期届满后,要及时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出轨等相关证据,以加快审理进程。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在6个月等待期内可再次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