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友好协商,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随后签订变更协议并进行公证,让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二)若协商失败,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一方面收集能体现自己经济状况好、居住环境优、教育资源丰富等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另一方面收集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孩子行为、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生活习惯等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