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取保候审,要明确不存在中止情形,相关主体应知晓在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需及时办理解除手续,避免出现程序违法情况。
(二)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规定,防止违反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或面临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被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后果。
(三)司法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若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需逮捕,可依法对其先行拘留,保证案件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