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定金罚则和赔偿损失是不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守约方不能同时主张二者,只能择一,若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增加赔偿金额。
法律解析:
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性质不同。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用于担保合同履行,给付定金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不履行需双倍返还;赔偿损失以补偿为原则,旨在填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在界定二者适用时,先看合同约定,若有明确约定定金罚则适用情形,按约定处理。当二者并存时,守约方只能选择其一,若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增加赔偿以填补实际损失。选择哪种方式要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损失大小等因素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在遇到涉及定金罚则和赔偿损失的合同纠纷时,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精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