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三千万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退赔,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对于被害人一方,若犯罪嫌疑人造成了如自杀等严重后果,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在司法过程中向司法机关反映,以便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考虑从重处罚情节。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收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