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证据要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来收集,比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
(二)了解诉讼程序,明确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审理进度。
(三)第一次起诉若未判离,不要气馁,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期间可继续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新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