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以对方出轨为由离婚,应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局限于出轨证据,还可收集双方矛盾激烈程度、分居情况等方面的证据。
(二)若不想离婚,可积极向法院证明夫妻仍有和好可能,比如提供双方过往的温馨回忆、共同规划等证据。
(三)在离婚诉讼中,要如实向法院陈述双方结婚时长、有无子女等情况,帮助法院全面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