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起诉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若书写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
(二)起诉状内容要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提交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四)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支持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