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主体,主张权利的继承人作为原告,其他相关继承人作为被告。
(二)原告撰写起诉状,清晰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包含遗产范围、放弃继承对自身权益的影响等内容。
(三)收集证据,像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凭证、继承人关系证明、放弃继承声明等。
(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通常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五)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原告在庭审中充分陈述观点并出示证据。
(六)若放弃继承声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请求法院确认声明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