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继承父母遗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分析:
关于妻子的法定继承权
如果妻子父母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妻子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本身是有权利继承其父母遗产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妻子离家8年对继承的影响
未被宣告死亡
妻子虽然离家出走8年多,但如果没有被宣告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也不会丧失,她依然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她下落不明,可能会由其他继承人先对遗产进行分割和保管,待其出现后再将属于她的份额返还给她。
被宣告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如果妻子的利害关系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向法院申请并获得宣告其死亡,那么自死亡宣告之日起,她的民事权利能力消灭。
- 若妻子在被宣告死亡后,其父母才去世,此时妻子因被宣告死亡而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 但如果妻子实际上并未死亡,且后来依照法定程序撤销了死亡宣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规定,依照民法典继承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应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妻子的应继承份额被其他继承人继承了,她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