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注意事项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租金,避免逾期担责。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需赔偿。未经出租人同意,不擅自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装修或增添附属物,要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二)出租人注意事项
按约定时间和标准交房,确保房屋能正常居住或使用。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除非另有约定。出卖租赁房屋时,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保障其优先购买权。
(三)双方共同注意事项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