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书院非法拘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规定对违法者处拘留和罚款。
(二)若书院非法拘禁情节达到犯罪程度,如非法拘禁持续超24小时、有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等,司法机关将依据刑法进行处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依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三)受害人可报警让司法机关介入,追究书院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还能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