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原单位破产多年未交社保,可先确认劳动关系,再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要求稽核补缴,若不处理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若单位已完成破产清算无财产执行,可咨询政府部门有无扶持救助措施,也可自行补缴。
法律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当原单位破产未交社保时,确认劳动关系是关键一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材料能证明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为后续维权提供基础。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要求其进行社保稽核并责令原单位补缴,是合理合法的途径。若社保经办机构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若原单位已完成破产清算无财产可供执行,政府可能会有相关政策扶持或救助措施。自行补缴社保也是保障社保权益连续性的办法,但要留意具体政策和条件。如果在处理原单位未交社保问题上遇到困难,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