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经济补偿,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的材料,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关于补缴社保,劳动者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缴。若无法补缴造成损失,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三)就失业金损失,劳动者应先了解当地失业金标准,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