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贷款业务中,要确保经过监管部门批准,且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避免超范围经营。
(二)不能以营利为目的,频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严格控制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的次数,不超过10次。
(三)时刻关注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非法放贷对象数量,避免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四)开展贷款业务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金融管理法规,杜绝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