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查你能提供明确线索的账户;无卡号 / 无线索,法院一般不主动 “全量查名下所有卡”。
1. 有卡号 / 有线索(最稳)
你提供:开户行、完整卡号、户名、身份证号 → 法院 / 律师持调查令可直接调取该账户流水。
你只知道:开户行、姓名、身份证号(不知道完整卡号)→ 可申请法院 / 律师先调取该银行名下所有开户信息,再逐一查流水。
2. 无任何卡号 / 无线索(难点)
直接要求 “查对方所有银行卡”:法院通常不支持(范围过宽、侵犯隐私、司法成本高)。
可行路径:
先申请查常用银行(如工资卡开户行、你见过的银行)的开户信息。
凭初步证据(如大额转账、异常取现、突然销户),申请法院扩大查询范围。
还有不懂的,需要解答的。请联系袁红军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