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想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可先对相关公众进行调研,了解自身商标在相关消费者、经营者群体中的知晓范围和认知深度,针对性地加强在知晓程度较低区域的推广。
(二)要注重商标使用的持续性,保存好商标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时长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等。
(三)在宣传工作方面,制定长期的宣传计划,扩大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的规模和覆盖区域,并保留宣传工作的相关记录。
(四)整理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包括国内外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获保护的文件。
(五)统计市场占有率、销售区域、利税等经济指标,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补充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