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赔偿标准。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时,赔偿范围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像出租方找新承租人的租金损失、房屋空置期损失等。
(三)出租方要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准备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寻找新承租人的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