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小股东注销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则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后按程序清算注销;其他股东不同意,持股10%以上且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损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后清算注销。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其他股东同意注销公司时,公司可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之后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需履行清理财产、编制报表、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等职责,完成清算后便可申请注销登记。若其他股东不同意,满足特定条件的小股东有司法救济途径。小股东持股达10%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在此过程中,小股东要先收集公司经营困难等证据,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维权。若您在公司注销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