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准备好证明符合相应情形的材料,如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等。
(二)以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中应清晰阐述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
(三)等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