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房产权属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避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签订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留作证据。
(二)协议内容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可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审核。
(三)若协议涉及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另一方,受赠方应尽快督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防止赠与方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