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提出还款要求,过程中留意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确定借款事实和对方的还款想法。
(二)在协商没有结果时,要是持有借条、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与借款金额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按照情况向借款人下达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还钱。
(三)要是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提交书面异议,也不执行支付令,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也能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对方还是不还款,就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