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赔偿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赔偿。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赔偿金额;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赔偿金额。
(二)合同没有约定赔偿方式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产品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让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