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企业财产被保全后进入破产程序,保全措施应解除,财产纳入破产财产统一管理分配,已保全债权人按不同情况参与分配,破产管理人依法处理财产并按顺序清偿。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需解除,执行程序中止。被保全财产会成为破产财产一部分,统一管理分配。已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若无优先受偿权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若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可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会进行清理、评估和变价,按法定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您在企业破产及财产保全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