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受害者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的票据,以便后续索赔。因伤耽误工作的,要让单位开具误工证明。护理人员如有误工,也需提供相应证明。同时,保留好交通、住宿等费用的凭证。若因伤致残,要进行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残疾相关费用。若造成死亡,家属要整理好相关证据索赔丧葬费等费用。
(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车辆维修要选择正规维修厂,并保留维修清单和发票。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要有购买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价值的材料。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要提供车辆购置相关凭证来确定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要提供运营收入等证明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要保留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