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规定方式进行,记名和无记名股票转让方式不同,发起人、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
法律解析: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明确规定。对于转让场所,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规定方式进行。转让方式上,记名股票通过背书或其他法定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要将受让人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完成转让。在限制方面,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公司稳定和市场秩序。若对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