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无欺诈等可撤销情形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反悔方按协议履行义务,法院通常支持守约方。
(二)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反悔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由其根据证据判断是否撤销。协议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按过错担责。
(三)处理纠纷要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如协议文本、沟通记录、医疗单据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