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仔细对照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判断是否能申请。
(二)准备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明确拟采用的保证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方式。
(三)提交申请并等待决定:将书面申请提交给办案机关,耐心等待三日以内的决定,若不同意会有理由说明。
(四)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规定,若外地是经常居住地,向执行机关说明并获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