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发现自己财物被他人侵占,数额较大且对方拒不交还,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保管财物的凭证、能证明物品价值的材料等,准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二)若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可以让人民检察院或者近亲属代替自己向法院告诉。
(三)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清楚量刑会根据侵占数额、情节严重程度等综合判定,所以要准确提供案件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