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签收后一般次日不能反悔,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协议内容违法可申请再审;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调解协议,在离婚冷静期内可反悔,冷静期届满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院的离婚调解书需双方签收才生效,签收意味着当事人认可并接受调解内容,所以通常不能随意反悔。不过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当事人可申请再审。而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特殊性,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当事人可以反悔。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大家在离婚调解相关事宜上有疑问,或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