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离婚登记,因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双方直接协商就能撤销。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若法院审理发现订立协议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请求。
(三)涉及离婚协议书其他内容如子女抚养等,有正当理由可向法院起诉变更约定。起诉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法定程序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