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完成撤股,优先考虑内部股权转让,提前与其他股东沟通,准备好相关协议,加快变更登记流程。
(二)进行外部股权转让时,提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取得过半数同意,以减少流程阻碍。
(三)选择公司回购股份撤股,先确认是否满足法定情形,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推动股东会决议和减资程序。
(四)采用司法解散公司撤股,了解法院审限规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推动清算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