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面临结婚时间短彩礼退还的纠纷,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形,即是否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已离婚。
(二)若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可主张不用退还彩礼。若符合,需通过收集双方共同生活时长、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双方过错等方面的证据,来争取降低返还比例。
(三)若与对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