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害人主动给钱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取决于给钱原因。若因行为人威胁要挟产生恐惧而“主动”给钱,构成敲诈勒索;若基于正常民事关系主动给钱,则不构成。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威胁或要挟的范围涵盖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方面。像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挟,致使他人为避免隐私泄露而“主动”给钱,就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相反,若被害人是基于赠与、借款等正常民事关系主动给钱,且不存在行为人的威胁要挟,就不构成敲诈勒索。判断的核心在于给钱是否源于行为人的威胁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若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难以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