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需收集能证明对方在再婚后出现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情况的证据,像对方经济状况恶化的财务证明、再婚配偶虐待孩子的相关人证物证、对方存在恶习的证明等。
(二)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三)突出自身优势。在诉讼过程中,展示自己更优的抚养条件,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若孩子年满八周岁,要让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