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诸多共同点,如婚姻效力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方式、子女权益保障规定及需法定程序处理;但也有不同,无效婚姻当然无效,可撤销婚姻需申请撤销才自始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在婚姻效力上,因欠缺法定要件,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财产处理时,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子女权益保障方面,所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等权利义务。程序上,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来否定婚姻关系。然而,无效婚姻的无效是当然的,而可撤销婚姻需当事人主动申请撤销才自始无效。若遇到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