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要做好心理准备,提前规划好三十日冷静期的安排,避免冲动撤回申请。在申请前,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
(二)冷静期内,双方要认真思考婚姻状况,若确定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若觉得协议离婚冷静期不适合,可考虑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