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诈骗数额五十万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想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量刑。
(二)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也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三)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并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酌情考虑。
(四)若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要清楚可能面临从重处罚的结果,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在合法范围内获得相对合理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